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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县交通运输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司积极做好该《条例》的宣贯工作。
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在公交站场悬挂《条例》宣贯条幅,利用我司微信公众号群发《条例》全文,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教育学习。把《条例》主要内容进行摘要复印发给驾驶员,针对性地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和解读;三是修正公交乘车规定。对照《条例》,将公交乘车规定修正为和新《条例》一致,并于5月31日前整改落实到位。(公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