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通交〔2015〕5号
关于印发《舒城公交安全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司各部门、各车队:
现将舒城县通运公交公司《舒城公交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30日
舒城公交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城市公共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公共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本预案主要包括:雾、冰冻、暴雨雪等恶劣自然天气及车辆发生火灾、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突发性群发事件导致公共交通无法正常运营的应急预案。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4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有序运行。
五、应急预案组织体系与职责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特成立公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江炬森 副组长:许飞
组员:黄斌、董林、张晶晶、曹孝祥、慈军、肖鹏、项志刚、李守林
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应急预案事故的预防、调查和处理。
1、预警预防
(1)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检查本单位应急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设专人对应急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3)规范信息交流、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提高防范意识。
2、应急响应
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救援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3、情况报告
(3)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发生特大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在直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4、报告程序
公交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120(医疗)、119(火警)(公交服务电话:0564-8672333)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随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做到:
(1)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并及时汇报事态趋势及状况。
6、按规定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记,可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特大安全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全称、单位性质、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5)事故发生的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小组组长及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七、总结评价
1、应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2、应急小组负责整理应急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在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3、调查报告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并分析事故原因及主要依据;
(2)事故结论;
(3)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4)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各种必要的附件;
(5)整理事故通报,为安全教育学习做题材;
八、宣传、培训与演习
1、应急小组负责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方法向公众宣传、普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应急救援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2、应急小组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参与道路旅客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培训工作。
九、奖励与责任
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履行或者临阵逃脱、撤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