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公交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便民服务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当前位置: > 安全生产 > 安全教育

2017年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五月份)
【字体: 】【2017-5-3 11:00:19】 【作者/来源 admin】 【阅读:826 次】 【关 闭

一、总结4月份安全情况

4月份在各车队小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请各单位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宣传,重点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大事故的发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三、安全继续教育学习内容:混合交通与行车安全

由于历史的、经济的原因,我国道路的基础设施事够完备,表现在公路里程少、等级低、质量差、各项安全设施不够完整规范。加我我国车辆组成上的复杂性,交通参与者法规意识强弱的不平衡性,形成了我国道路交通特有的现象---混合交通。除少数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外,大部分道路仍是电、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肋力车和行人等往返同行在一条道路上,相互干扰影响很大。在这种混合交通中行车,为保证安全谨防交通事故,要求驾驶员必须掌握各种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特征,以适应混合交通环境,确保行车安全。

 混合交通的特点:

 1.车辆相互干扰大,平均车速低

由于不同档次、不同类型、不同方向、不同速度的车辆充斥于同一条道路,车辆之间的相互干扰相对增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与小型汽车抢道行驶,见缝就钻,车辆的平均速度因相互牵制、相互影响普遍下降。大型汽车的平均时速仅有30多千米,小型汽车也只有40多千米,城市街道如遇早晚高峰,车速还要低得多。

2.交通肇事比例大

在混合交通中,由于各种不同车型、不同速度的车辆相互干扰,驾驶员稍有疏忽大意或技术不熟练,处理情况不及时、不得当,都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在城市道路混合交通状况严重、持续时间长,其事故发生的比例较干线公路要大。据有关资料统计,混合交通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较大,在死亡事故中,行人被机动车碰撞碾轧死亡的约占50%,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而造成死亡的约占40%。

3.交通拥挤,交通信息变化复杂,路堵严重

城市道路上的机动车多,南来北往的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小汽车、摩托车、慢行车川流不息,络绎不绝,增添了车与车、车与人的突,交通十分拥挤。

城市道路的交通设施和管理措施多,形成了交通信息的复杂变化。有的地方单行,有的地方禁行,有的地方禁止左转弯,有的地方不准停车,这些地方,多数有交通标志或有民警指挥,因而行车受到控制。驾驶员如果不注意这些特点,轻者违法,重者发生交通事故。

 城市道路交通“受阻”多。由于机动车流量与道路的超负荷,在城市道路上,经常出现堵车。行车时,经常走走停停,缓缓蠕动,汽车变速多、制动多,有时在一个堵塞的路口就要等10~20min。这种情况极易引起驾驶员的急躁情绪。一旦能行驶时,便提高车速,急于通过,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感知不全。

根据城市道路的这些特点,驾驶员应掌握以下方法:

   (1)在行车中,必须谨慎驾驶,严密注意行人和车辆的动态,对交通情况的变化做出正确的判断。

   (2)注意观察交通指挥信号和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克服急躁情绪,保持适当车速,不要盲目超车和随意变更车道。

   (3)在会车时,除注意对方来车外,还要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以防对向车后面视线盲区内的行人或自行车突然横穿道路;超越停站的公共汽车,要特别警惕从停站车前的视线盲区内突然跑出的行人。

   (4)串车行驶时,车间距离应根据交通情况适当掌握,随时观察前车发生的停车和转弯信号,以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日
上一篇2017年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四月份)
下一篇荣誉榜:四月公交好人榜
Copyright @ 2012 舒城公交网地址:安徽省舒城县电话:0564-8672333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160189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