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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六月份)
【字体: 】【2017-6-2 15:32:05】 【作者/来源 admin】 【阅读:833 次】 【关 闭

一、总结5月份安全情况

5月份各车队事故发生率有抬头趋势,分析认为事故的发生率与季节和外界环境的变化给驾驶人员产生影响,另外驾驶员经过了紧张节日运输的过程,思想上松懈有关。请各单位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宣传,重点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大事故的发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六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安全继续教育学习内容:高温条件下的驾驶

 (一)高温条件对车辆和交通环境的影响

  1.高温条件下车辆运行条件的变化

 (1)气温高,空气密度相对变小发动机充气系数降低,功率下降。

 (2)发动机易过热,产生暴燃,润滑油变稀,润滑作用降低,至使机件磨损加剧。

 (3)机械故障增多,如液压制动因气阻失灵、爆胎、冷却水沸腾、燃料系气阻、蓄电池电解液水分蒸发加剧等。

 2.高温气候对人和交通环境的影响

 (1)驾驶员应充分休息,保证有充沛的精力驾驶车辆。

 (2)出车前和行驶中要认真检查车辆,做到不缺水、不缺油,风扇皮带保持正常的张力。

 (3)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高度,不足时应适量添加蒸馏水进行补充,并保持蓄电池盖通气孔畅通。

 (4)夏季午后天气炎热,行车中极易瞌睡,感到视线逐渐变得模糊、思维变得迟钝时,应停车休息。

 (5)供油系统出现气阻时,应停车降温,待油路恢复正常时再行驶。

 (6)发现胎温胎压过高,应选择阴凉处停息,使其自然恢复正常后再行驶,不要用冷水进行降温。

 (7)收车后要及时做好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保证第二天的正常运行。

 (二)高温气候条件下驾驶注意事项

 (1)行车中驾驶员要随时注意发动机温度,发现冷却水沸腾时,应立即停车,待温度适当下降后再补充。

 (2)在融化的渣油路面上行驶要尽量提前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减速,以防止紧急制动引起车辆打滑而发生事故。

 (3)为防止轮胎爆破,行车时,车速不易过高,并要经常检查轮胎的温度与气压。

 (4)夜间行车,应注意在路边乘凉休息的人员。

                      

  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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