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管理部门与负责人
加油卡由财务部门负责转账充值,安机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统计的汇总,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三、使用流程
1、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1000元时,由安机部门提出充值申请,审核、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开具转账支票汇款至中石化总公司六安分公司予以充值。
2、车辆加油时由需加油车辆驾驶员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3、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4、加油当天驾驶员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安机部门,并补填加油数量与加油价格。加油小票上必须注明驾驶员姓名和所需加油车辆自编号。
5、加油卡记录统一由安机部门汇总统计,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四、考核管理
1、驾驶员应在加油完毕后及时将加油卡交回安机部门,严禁私自留存保管。严禁折叠涂画,如因驾驶员原因造成加油卡丢失或不能使用的,该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立即予以辞退。
4、公交公司公务车辆参照以上执行。
5、其他特殊使用情况由安机部门指导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