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各车队:
清明节期间,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乘车的现象增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客车安全运行,旅客乘车安全,针对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的增多,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频率增加的实际,各车队要加强协调,加强宣传,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超前防控,多策并举,认真开展危险品堵源截流工作。
一、常见的“三品”是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的统称。
易燃类:
①、液体有汽油、煤油、溶济汽油、皮夹克油、指甲油、硝基漆稀释剂(别名香蕉水)、松节油、甲醇(别名木酒精)、乙醚及加溶剂的油漆等。
②、汽体有丁烷气(即打火机气体)等。
③、固体有火柴、松香、乒乓球、电影拷贝(胶片)等。
易爆类:导火索、雷管、火药、烟花、鞭炮及炮捻(包括发令纸、拉炮、摔炮)等。
有毒危险品类:有敌敌畏、乐果、菊酯等杀虫农药、硫酸、盐酸、苛性碱等。
二、要求:
1、各车队每日安排2名管理人员值班。
2、“三品”检查人员应服装整齐,佩戴安全员袖标。在检查时要讲究方法、说清道理,防止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3、争取使广大旅客能主动配合,圆满完成检查任务。对于拒绝检查或形迹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三品”检查要做到平时坚持,节日加强,不得思想麻痹,心存侥幸。
5、“三品”检查务必严格把好进站、上车、中途三关,其责任划分为:进站由站上“三品检查员负责,这是重要的一关要力争把“三品”查堵在站外、车外;中途由司机负责;这是一个薄弱环节,一定要提高警惕。
6、“三品”检查可实行逐件开包检查方法,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上车。
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19日